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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条政策,最高5000万元奖励,西安市2021年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出台!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20 15:48:14    浏览:847

西安市

2021年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

申报指南发布啦!

25条支持政策

最高5000万元奖励

一起来看看吧!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企业在增产扩建、设备更新、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 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2%给予奖励, 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对上年度给予部分奖励的在建项目,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核算、兑付剩余奖励资金。


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招商主体奖励。其中:

1.招商主体为龙头企业的,每引进一个,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

2.招商主体为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的,每引进一个,奖励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3.龙头企业与市政府签订产业集群共建协议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按照协议中相关标准执行。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 3 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四、支持企业协同发展补助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鼓励制造业企业之间,以及市级重大工程项目与制造业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协同发展。制造业企业使用或供应制造业产品年度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 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重大工程项目使用制造业产品年度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 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上年度无使用或供应的,从有使用或供应的第二年开始执行。


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围绕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增速在 3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1%给予奖励。其中:

1.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上年度增速在 30%(含)至 6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上年度增速在 60%(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100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在 1 亿元(含)至 2 亿元,上年度增速在30%(含)至 6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150 万元;上年度增速在60%(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在 2 亿元(含)以上,上年度增速在 30%(含)至 6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250 万元;上年度增速在 60%(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 300 万元。


六、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国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会议会展等机构在我市落户或与本市企业合作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额达 30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5%给予落户或实施项目的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七、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列入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直接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专利和软件购买及研发费用等)在 1000 万元以上,具有较好产业发展示范作用、相关技术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奖、专利奖等奖励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给予 100 万元奖励。


八、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制造业企业主导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平台投入使用后,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按照平台建设总投资(设备改造、软件、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建设、技术服务等费用)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九、支持研发工业软件(工业 APP)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企业新开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等类型工业 APP,按照研发该产品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十、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我市 50 家以上制造业企业且该部分年度服务收入不低于 500 万元的运营主体,按照该部分年度服务收入的 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十一、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举办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大赛等活动,按活动投入金额的 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十二、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零部件配套企业租用标准厂房,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减免的租金由财政资金分年度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 1∶1 的比例分担。

补助金额按企业年度实际租赁面积和单位面积租金进行核算(单位面积租金最高不超过园区平均租赁价格)。2020 年 1 月 2 日之前的租金不再进行补助。


十三、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的投资主体,按 100 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经有关部门审批,对将原有标准厂房加层改造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按 100 元/平方米(不含原有部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对新建重装设备标准厂房的,按 50 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新建(改建)的标准厂房面积须达到 1 万平方米以上,且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十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工业园区内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其中承载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十五、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工业园区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投资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 1 亿元以上,按完成投资额的 5‰给予园区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十六、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按照每平方米 8 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十七、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增速超过 30%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十八、支持 5G 产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企业研发生产的 5G 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和天线等产品,且年度单一产品销售额突破 1000 万元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每个产品只奖励一次,每个企业每年获得奖励的产品不超过 2 个。


十九、支持 5G 创新应用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每年在先进制造、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全运、智慧物流、智慧教育、融媒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网络安全等领域,遴选不超过 10 个创新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5G 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分别给予 2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年内奖励项目不超过两个。


二十、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1.支持大数据开源社区建设。

重点支持建立中英文开源平台,搭建开源社区,为西安市及周边省市大数据开源技术发展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或聚焦技术创新,开发基础核心和原创类大数据项目,并对外提供开源技术服务的企业。按照开源社区平台和开源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的 3%给予补贴,如果一个企业既具备享受开源社区平台的补贴条件,又具备享受开源项目的补贴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家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项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

2.支持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

对于自主开发建设的虚拟化软件、基础软件许可管理系统、云计算虚拟资源管理系统、云服务业务受理与交付系统、虚拟主机安全防护系统等公共服务云平台的技术支撑软件的,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的 3%给予补贴,如果一个企业具备多个云平台补贴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家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项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

3.支持云服务和云产品发展。

租赁本市企业提供的物理服务器、云服务器、GPU 云服务器、物理存储、云存储、云数据库、域名注册服务、VPN 服务、专线服务、互联网服务等云服务和云产品的,按照年服务费用的 1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年。


二十一、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企业(机构)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大数据应用标准(规 范),经权威机构认定和发布后,按照制定标准企业(机构)的参与程度,遵循“每个标准只享受一次奖励”的原则,分别给予奖励:

1.国际标准给予 50 万元奖励;多个编制单位参与的,仅对前三位分别给予 30 万元、15 万元和 5 万元奖励。

2.国家标准给予 40 万元奖励多个编制单位参与的,仅对前三位分别给予 25 万元、12 万元和 3 万元奖励。

3.行业标准给予 30 万元奖励;多个编制单位参与的,仅对前三位分别给予 20 万元、8 万元和 2 万元奖励。


二十二、推进产业示范创新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申报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智慧城市示范项目的企业,经工信部认定并公布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后,给予每户企业每项目 100 万元奖励。


二十三、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对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至 10 亿元、增速超过 30%,和对年营收超过 10 亿元以上、增速超过 20%的光伏生产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 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 200 万元、500 万元。


二十四、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企业(机构)获得的国家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按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其中:

1.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资金支持的,按 1∶1 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万元

2.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等相关资金支持的,按 1∶0.5 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十五、称号类专题申报指南


奖补标准


1.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上年度发布的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排行榜中,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 500 强的制造业企业,给予 300 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的,给予 20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时入选两个榜单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2.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国家级认定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3.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认定的企业、给予100 万元奖励。

4.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30 万元奖励。

5.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的基地,分别给予 100 万元、80 万元奖励。

6.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项目、平台) 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80 万元奖励。

7.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8.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80 万元、50 万元奖励。

9.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8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认定的企业,每种产品分别给予 10 万元、8 万元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 100 万元、80 万元。

10.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奖励。

11.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

12.对获得市级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认定的企业,给 予 20 万元奖励。

13.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不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应用等工业互联网领域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应用或安全防护等工业互联网领域试点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项目),给予 20 万元奖励。

14.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

15.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成为市级贯标试点一年半以内),给予 30 万元奖励。


注意

各级相关部门申报截止时间有所不同,为避免错过申报,具体截止时间,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点击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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