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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50-200万元!202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专题奖励申报开启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9-01 08:54:13    浏览:857

关于申报202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


政策支持


一、鼓励光伏企业加快发展

对在我市注册的光伏企业当年国内销售电池片或组件(不重复计算)、蓄能电池首次达到500兆瓦(兆瓦时),或国内销售逆变器首次达到1000兆瓦的生产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销量每增加1兆瓦(兆瓦时)再给予5000元(逆变器给予2000元)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推动光伏企业合作发展

支持我市光伏上下游生产企业通过采购地产品、协作配套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按照年新增地产品配套采购额的0.5%给予采购单位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促进光伏企业转型发展

对企业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且新进入国家工信部公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和银行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报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报资料。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财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予以汇总推荐上报,同时将申报书面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jishu2025@163.com。


三、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复核确认,根据审核结果提出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四、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开发区,由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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